在 <!DOCTYPE HTML> 之前添加注释是不是不好的做法?

Is it bad practice to put a comment before <!DOCTYPE HTML>?

我喜欢在所有文件的开头加上关于文件的评论,但我听说在声明之前放置任何内容是不好的做法。可以在此之前添加评论吗?还是我应该将 html 文件的顶部留给 DOCTYPE?

在文档类型之前添加注释会在某些浏览器中触发怪癖模式。由于 Doctype 的全部目的(截至 HTML 5)是为了避免怪癖模式,是的,这是不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