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开发分支合并回 gitflow 中的主分支后,我应该删除它吗?

Should I delete the development branch after merging it back into the master in gitflow?

我有一个功能分支feature/doX
以及开发分支development和master分支,master.
完成功能实施后 doX。我创建了一个从功能分支到开发分支的拉取请求。我的同事审查了拉取请求,并进行了合并。 在实施了许多功能后,我们从 development 分支向 master 分支发起了一个拉取请求,为我们的发布构建做准备。
我的问题是:我是否应该在将 development 分支合并回 master 分支后删除它并为下一个版本功能创建一个新分支?

不,没有必要删除合并后仍想使用的分支(即使合并是通过拉取请求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