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个没有明显属性的实体是不好的做法吗?
Is it bad practice to have a entity with no distinct attributes?
例如。假设我有一个超类实体 Super
,然后我们有它的子类实体 Sub1
和 Sub2
具有 disjoint
约束。 Sub1
也没有属性。假设我想在 Sub1
一个新实体 Sub3
.
之间建立关系
必须保留 Sub1
是不是不好的做法,因为它没有明显的属性? (忽略继承获得的属性)。
注意:sub1
和 sub2
被拆分以强制执行约束,使得 sub2 与 sub3
无关
我认为拥有一个没有属性的子类的唯一原因是作为尚未设计的未来子类的占位符。约束是 sub2 与占位符 sub1 无关。因此,当设计完成后,更改 sub1 以实现该设计。约束仍然有效,您的整体设计不会有不必要的复杂性。
例如。假设我有一个超类实体 Super
,然后我们有它的子类实体 Sub1
和 Sub2
具有 disjoint
约束。 Sub1
也没有属性。假设我想在 Sub1
一个新实体 Sub3
.
必须保留 Sub1
是不是不好的做法,因为它没有明显的属性? (忽略继承获得的属性)。
注意:sub1
和 sub2
被拆分以强制执行约束,使得 sub2 与 sub3
我认为拥有一个没有属性的子类的唯一原因是作为尚未设计的未来子类的占位符。约束是 sub2 与占位符 sub1 无关。因此,当设计完成后,更改 sub1 以实现该设计。约束仍然有效,您的整体设计不会有不必要的复杂性。